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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长江大桥失火封桥的责任有没有放过?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南京长江大桥失火封桥的责任有没有放过?!

 

/无事佬

 

南京长江大桥在一场大火摧毁后,今天终于勉强通车了。看了几天的电视,但是实在搞不懂怎么责任会查不清?!想想也是,责任不是个人,是某些利益团体,是某些政府的职能机构,所以才会查而不清。

接触过安全管理的人都知道,国务院对于事故的处理有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,即: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;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;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;教训不吸取不放过。可是到目前为止,该起事故的原因倒是查清了,至于其它,不要说是事故责任者得到处理,连事故的责任者都没有查清,其它什么整改措施和吸取教训就更不用说了。

责任部门是两个,这点毫无疑问,一个是下关区ZF及其下属的职能部门,一个是上海铁路局及其下属的桥工段。但是看起来都是互相推诿,一副委屈的样子,中国的太极推功在次发挥的淋漓尽致。可以想象,如此大的事件尚且如此,至于对那些小小老百姓的日常问题的处理,推诿更是表现的超常发挥。

对于事故的处理,按照有关规定,死人的事故是要检察院出面查处的,虽然大桥的失火没有造成人员的死亡,但是其造成的损失,特别是间接损失以及重大影响,恐怕比死人还要严重。奇怪的是竟然没有检察院出来查处,估计责任牵涉到ZF的相关部门,所以才不好下手,希望这只是我的猜想。

我不希望该事不了了之,否则今后什么事情都会照此办理,过去发生的事情很多,最后都是用时间的慢慢消失来减弱了,但愿这次不会。

 

2005-1-5

【作者: 无事佬】【访问统计:】【2008年06月5日 星期四 20:32】【注册】【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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